北京時間1月24日凌晨4時,“監控門”事件揭秘者、美國中央情報局(CIA)前雇員愛德華·斯諾登以文字直播的形式,在線回答全球網友的提問。斯諾登稱,美國監控毫無必要,自己無法回國,因為難獲公正審判。此次活動由一個名為“抗癌食物排行解放斯諾登”的團體協調組織。這是斯諾登自去年6月揭秘美國秘密情報監控項目以來首次與全球網民直接互動。
  美國民主有可能從辦公室出租破壞中恢復嗎?
  是的。令美國強大的,是我們的價值體系,而不是政府機構或者小分子褐藻醣膠法律框架給人留下的短期印象。我們可以修正法律、限制政府伸得過長的手,並且追究有關官員的責任。
  國安局攻破高級加密代償信息耗時多久?
  我之前說過,適當加密有用。不過,你需要註意的是端點安全,如竹北買屋果有人能竊取你的密匙或明文,再牛的加密技術也沒用。當然,這也不是說端對端加密是做無用功。端點安全和傳輸安全兩手抓,日常交流的隱私性才能更有保障。
  怎麼看奧巴馬的《泄密者保護法案》?
  有一點需要說明,美國現行的檢舉人保護法律不涵蓋像我這樣的國家防務承包商雇員。而且,法律中存在很多漏洞,例如保護乏力、檢舉流程失效等等。儘管如此,我曾嘗試向可以走官方檢舉渠道的國安局同事求助。他們得知秘密監控項目的存在後或擔憂或驚駭,卻沒人願意以身犯險。
  我所經歷的一切清楚說明,《告密者保護法案》 需要進行全面的改革。如果我們有切實可行的檢舉流程、真實獨立的仲裁機構,我可能就不必為了揭秘——如今總統先生也認為有人應該這麼做——而作出如此大的犧牲。
  奧巴馬上周講話的時機尷尬嗎?
  奧巴馬講話的時機真是很有意思。上周,他說國安局的監控項目沒有遭到濫用,並且發揮巨大的反恐功效。但今天公佈的報告里寫明,國安局監聽了至少1.2億通美國公民的電話記錄,卻沒發現有助於挫敗恐襲的案例。
  我覺得,實在沒有理由再繼續開展這樣一個違憲了至少1.2億次又成效為零的情報項目。
  你偷同事的密碼時考慮過他們的隱私權嗎?
  恕我直言,路透社的報道是錯誤的,我沒有偷過同事的密碼,更沒有騙了一大群同事。
  你認為國家安全機構的權限多大才合適?
  間諜活動有好有壞。我們現在面臨的最大問題是新科技允許大規模任意監控輕鬆實現,而美國政府每天都在搜集數以十億計的通訊數據。他們這麼做,並不是因為監控是必要的,而是因為新科技令監控變得簡單又便宜。
  這是一個全球性的問題,美國需要帶頭解決。當我們有能力監聽任何通訊設備時(如果報道可信的話,就連德國總理默克爾的手機都能監聽),就沒有藉口浪費時間收集密蘇里州老奶奶的通話記錄了吧。
  在什麼條件下你才會考慮回國?
  回到美國,對美國政府、對公眾、對我自己而言,都是最好的解決方案。但很不幸,現行的《告密者保護法案》不能保護我,我不可能獲得一場公平的審判。
  也許等到國會結束大規模電話監控項目、改革《告密者保護法案》後,所有美國人,無論其從事何種工作,都能獲得公平審判時,我才會回家吧。
  厄瓜多爾領事因你失業你怎麼看?
  他是一個超級勇敢的人,他盡一切努力保護我這個素未謀面的人。他本可置身事外,但堅持做自己認為正確的事情。這種即使面臨困難也要堅持原則的精神,正是我們這個世界所需要的。
  國際社會該怎樣應對監聽活動?
  首先,我們需要達成國際共識,為間諜活動設立合理的限制,例如醫院和發電站等重要的生活基礎設施不應被黑。其次,我們需要一個全球性論壇、全球性資金,通過科技而非法律,來發展安全標準以保護公民隱私權。確保一個國家通訊安全的最簡單方法是確保全球通訊安全。
  搜集大量數據的危害在哪兒?
  危害是雙重的。第一是寒蟬效應,即多次研究證明人們被監視時會改變行為方式、變得缺少自由。第二是被搜集的數據事實上給我們的日常活動留下了“永久記錄”,這樣政府隨時可以進行追溯調查。在現行法律下,數據保留的期限是5年。你可能不記得自己2009年6月12日在哪裡吃晚飯,但是政府知道。
  情報機構對你發出威脅,害怕嗎?
  我很擔憂,但原因可能跟你猜測的不一樣。現任美國政府公然告訴記者,防止政府權力濫用的憲法第五修正案過時了。然而,也正是同一批人,要我們相信他們會尊重憲法。我們所有人應當為此感到擔憂。
  監聽讓我們覺得不安全,同意嗎?
  情報機構確實有存在的必要,在那裡工作的人也都是好人。你需要小心的是那些不負責任、授權違憲項目的高級官員,例如美國外國情報監控法庭在過去33年裡只否決了3.39萬個申報項目中的11個,通過率高達99.97%。綜合《中國日報》、《北京晚報》  (原標題:回家不可能 獲得公平審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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